close

IMG_1530  

 

剛看到一篇報導是,一位失聰的女生是一位大學生,

曾打破聽障考生歷年來在中學會考的最高分紀錄,

但多年卻沒有找到工作,就連麥當勞都不請她,原因是:大學生請不起。

最令我感慨的是,她說:「就算讀得好又點?原來都會被人趕出校。」

她中學獲派Band 1學校,可惜完成中一課程後,該校校長以資源不足為由,要求她退學。

最後,她選擇結束自已的生命。

看了這篇的報導,為這一篇我打的文更到題了。

 

在之前我的文章上,我提到了我之前的工作,而現在又去到全力去做喜歡的事。

這篇文章會較正經一點,希望我能一一道說。

有時,你為工作拼了命做到好,為老闆著想,認真的工作,上班沒有多遲到,沒有躲懶,

定能在限期內交上工作,和練精學懶同事共事,老闆面前事事如意,積極進取的樣子,

上班一定不守時,老闆閃開了,即變了「鬆弛熊」(<--我不知道怎形容),氣得你不理他好了。

以為把工作做好,總會有人看見的。

但你還未打算放棄工作的時候,工作已經先放棄你了

可以說的是,做老闆的不一定聰明過人,未必懂得把對的人放對的位置上,

甚至還是把你的價值推至最低,令你萌生出「零價值」的效果。

這時,如果你願意跟從他的話,你在這一份工作,保鐵飯碗是不難的。

如果你稍稍有一點點個人意見,有一點點氣焰的話,把你弄走又何出奇?

重點是,這個情況只適合笨的老闆,把好的員工都趕走了,留下一些混日子過的員工,

那可想像到,他賺錢的能力也有限。然後,成就他放走的人,變成更強的人

回應上頭的一句「就算讀得好又點?原來都會被人趕出校。」

改了:「就算工作做得好又點?原來都會被人解僱。」

 

要明白有故事的人,並不多。

即使是身邊的好友,也未必能確確實實明白你,因她們都不是你。

要明白的,對我來說,一個就夠了。

放棄了,不要再為不明白你所為的人解說,

因為她/他都不是真心想來明白,只是想有人對話時,有話題而已。

又何必難為自己。

夢想,真不是每一個人都有,有的不是每個人有勇氣,

如果,有夢想就去追,一追再追,一定會實現的。

 

話真多了一點,好少認真的說,

呼。出。一。大。氣。

 

 

 Imush..shsh


 

Facebook: www.facebook.com/i.mushhh

 

Yahoo Blog:http://blog.yahoo.com/hoyyblog

 

Instagram:  hoyingggg

給Like and follow 支持一下吧^^ 謝謝嘍!

 

 

arrow
arrow

    imus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